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馮某本是出生于書香門第,擁有全日制理工科碩士研究生高學歷,但她卻以代為投資股票的名義,誆騙了好友1000余萬元。最終被法律制裁!
截至案發前,馮某向陳先生僅歸還了220萬元,而其余的1000余萬元則已經被她揮霍一空。這樣的詐騙行為給受害人帶來了極大的財產損失和心理困擾,也讓社會對于信任的定義更加深入地思考。